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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深化医改上海三年行动配套政策全部出台
|    作者:维世康    |    更新日期:2013-7-11    |    查看次数:
  为推进《上海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(2013~2015)》,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8大配套文件。配套文件明确提出,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,以结果为导向,涵盖公共服务、基本医疗、医院管理、公众满意4方面36个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,同时以信息化为支撑,实现数据源头采集、后台集成,确保数据客观真实,评价结果公正透明,并将评价结果与政府投入、医保拨付和院长绩效考核挂钩。政府将依据医疗机构的服务数量、质量、效果、满意度等考核结果及医疗服务监管结果确定投入,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,激励医疗卫生机构改善服务绩效,提高财政投入效率。
 从7月9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下一步,上海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是“转机制”,通过完善投入机制、分配机制、监管机制、评价机制、药品供应管理机制、协同服务机制、卫生信息平台建设、区(县)考核要求等8方面改革措施,引导公立医院进入公益性和运行效率相统一的发展轨道,确保全市公立医院跟着政府的“指挥棒”转机制。 
  针对分配模式改革,配套文件提出,改变以收入核定可分配总额的方式,建立以工作量、人员成本、工作绩效为基础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;改变按业务收入提成的内部分配方式,建立基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收入分配办法,将岗位工作量、服务质量、规范服务、费用控制、患者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的依据,使医院和医务人员从注重收入转变为注重服务产出和绩效。针对医疗机构存在门诊、急诊、抢救、住院、手术、公共卫生等各种类型的服务,全市公立医院考评都将引入“标化工作量”,即综合考虑各类服务的人力、技术、时间、风险等因素,将不同服务项目折算成一个标准的工作量指标,这样不仅便于统计,还可使不同医院或医院内部不同科室之间具有可比性,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。 
  据悉,上海市已将公立医院改革纳入市政府对区(县)政府工作考核范围,明确今年9大方面27项考核要求,对每项任务设定考核权重、明确评分办法,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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